大都市男女談戀愛,己不興寫什么情書了。這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玩意兒,可以說己沒有多少人使用了。因此,黑馬一早就明白自己所走的是一條艱苦的行程,暗亦阿美未必會成功。欲成功只好堅持持久戰(zhàn)。
連死黨超也當面嘲笑他:“現在什么時候了?現在流行第一類接觸。有勇氣當面邀她出來,第一天晚上就摟抱接吻!”
黑馬搖搖頭,道:“愛情豈可來急就章?慢工才能出細活呀。”
阿美雖是同一機構的同事,但機構太大啦,除了上下班(還得倆人掌握的時間一致)兩次照面之外,人通常是不大能見到的,更別說接觸了。
情書自兩個月前開始寫,三天一封,最長不超過一周一封,己不知寫了多少。
“有沒有反應?”死黨超問他。
黑馬又搖搖頭。
“我看暫停吧,沒有反應也就是沒有意思了。又何必再自作多情下去?”
“可……沒有反應不等于沒有意思。也許人家在考慮。要給人家考慮的時間嘛。”
“那你要寫到什么時候?”
“兩年。兩年時間也足夠讓她了解我和考慮了。”
超覺得黑馬的想法匪夷所思,幾近不可救藥。心中暗罵了一聲“神經病”。
越是沒反應,越說明她的高傲。黑馬更是百倍地思慕阿美。情書從三天一封加密到一日一封。兩年期到,他又加長了一年。
“十二月二十日是最后一封,當面問問她究竟如何吧!”
這一年他寫得更勤,訴說他對她的思念以及他以后和她一起生活的計劃。
信晚上寫好,早上七點郵局收第一次信,他會趕在七時前將信擲進公司附近的郵筒。
郵筒使他感到無比親切,正是這郵筒為他輸送情意和愛給阿美的。
這一天是十二月二九日。清晨,當他欲將信投入這郵筒時,一個郵差阻止了他。
“這郵筒已停止使用三年了。你不知道嗎?“
“轟”一聲,黑馬的血往腦門沖。順著郵差的和指,才看到郵筒下方有個小告示。也許大家知道,只有他才這么粗心大意吧?
回家,他寫了封短函。次日他當面交給阿美。她讀到這么一句:“我曾寫了近一千封信給你……”
平安夜,他背著一個大麻袋,還有一束玫瑰花上她家。她讀完麻袋內的一千封信是一個月之后的事。再過半年,他倆結婚了。
她送給他的禮物是一本精美的《情書一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