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的眼睛》是由來自美國的作者琳達里弗斯寫的,這是作者的親身經(jīng)歷,對于作者感觸很大,對于我感觸也很大,這篇短文教會了我如果死亡之軀能有助于他人恢復健康那么這樣的事就是有意義的。
這篇故事主要講的是琳達的母親在1965年被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奪去了生命,在那天的下午一位警官為醫(yī)院要“母親”的眼角膜而征求父親的意見,然而父親同意了, 這讓作者痛苦難忍,作者對著“父親”哭喊“應該讓母親完整的離開”。接下來的事是“父親”給作者上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課“你所給予他人的最珍貴的東西莫過于你自身的一部分。很久以前,你媽媽和我認為,如果我們的死亡之軀能有助于他人健康的恢復,我們的事就是有意義的。”多少年過去了,作者有了自己的孩子――溫迪。當作者把“父親”的心愿告訴溫迪的時候,溫迪熱淚盈眶過去緊緊地擁抱外公。在兩周之后作者的女兒溫迪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喪生了,作者再一次為器官捐獻組織簽署了同意書。當作者簽字時,溫迪的話仍然縈繞在作者的耳畔:“你想過什么也看不見會有多么痛苦嗎?”作者在失去溫迪的三周后,作者收到了一封來自奧列根勇敢者角膜中心的信:角膜移植非常成功?,F(xiàn)在兩位昔日盲人已重見天日。這是作者仿佛看到她的女兒溫迪。
這讓我知道了,如果死亡之軀能夠幫助他人恢復健康,這樣的死就是有意義。他的眼睛得到了“永生”,他的這種精神也必將在親人和受捐助者心中得到“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