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都能見到廣告的身影。在家里,電視上播放著廣告;在小區(qū)里,墻上貼著廣告;在街上,商家掛著廣告牌……廣告真是無處不在啊!
只要我們仔細觀察,就可以發(fā)現(xiàn),很多廣告都是篡改成語而來。比如某止咳藥廣告,把刻不容緩改成了"咳"不容緩;某蚊香廣告,把默默無聞改成了默默無"蚊";某熱水器廣告把隨心所欲改成了隨心所"浴";某摩托車廣告,把其樂無窮改成了"騎"樂無窮。這些廣告創(chuàng)意對商家有非常大的好處,它朗朗上口,簡明易記,吸引眼球,讓人一看就明白。商家也可以從中獲得更大的商機,吸引更多的顧客。
但這些諧音廣告讓原來的成語改頭換面,不但改變了成語的本意,還給人一種胡亂搬用的感覺。尤其是我們小學生,看多了這樣的廣告,容易被誤導,會認為成語本身就是這樣。我曾看到過這樣一則笑話,有一位語文老師上課時,在黑板上寫下以貌取人四個字。坐在下面的一名小學生,立刻舉手糾正道:“老師,您寫錯了,應該是帽子的帽。”“為什么呀?”“因為我家附近,有一家店名就叫‘以帽取人’。”老師聽了哭笑不得。
諧音廣告給商家?guī)砹撕芏嗬妫瑓s給我們小學生帶來了一定的弊端。所以,我想在此呼吁:廣告商們,請你們正確使用廣告語!請為中華五千年的傳統(tǒng)文化留一片凈土!請為我們小學生留一片學習祖國文化的潔凈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