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們學了《瑞恩的井》這篇課文。文中6歲的小學生瑞恩的事跡讓我很感動。他把自我辛苦用勞動換來的錢全部捐給了非洲兒童。尤其是他犧牲了出去玩的時光做家務來掙錢,讓我很佩服,不像我,一聽到做家務便逃之夭夭了。
當讀到“四月的一天,瑞恩穿得整整齊齊驕傲地把七十美元交給了募捐項目的負責人”時,我感動不已,他能把自我掙得錢全部交給負責人,真是太偉大了,而我呢,想到這,不禁有點慚愧。玉樹地震時,學校組織捐錢,媽媽給了我20元錢,我還覺得自我捐的多了。應對異國的孩子,瑞恩都能夠慷慨解囊,而我看到本國受難的同胞時卻舍不得自我的一點錢,真是太自私了。
瑞恩,一個6歲的小孩,都懂得幫忙別人,我都11歲了,還讓父母操心,不主動做事,不能幫忙有困難的人,真是太不懂事了,我要學習瑞恩助人為樂的好品質(zhì),做一個懂事的好孩子。